2015年佛山市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
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佛山市財政局近日發出“關于申報2015年佛山市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的通知”。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基地)建設項目、人才和創業培訓項目、中小企業服務活動項目都可申報。
順德區內申報單位,請于2015年6月25日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交至順德區中小企業局。相關申報表格可在順德經濟網下載。材料應按照順德要求列出目錄并裝訂成冊,雙面復印,封面注明申報項目類別。除復印資料外,均需提供電子版文檔。同一企業原則上只能申請一類項目。
1扶持范圍
對我市行業協(商)會及專業培訓機構(院校)等實施的人才和創業培訓的相關項目給予補助。
2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必須是佛山市范圍內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業、事業法人和其他法人組織,要求成立1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服務規程,能在滿足中小企業發展需求、提升企業家素質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近3年內沒有出現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或重大信用不良記錄(未夠3年從成立時間開始計算)。
(二)申報項目必須已列入2015年佛山市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培訓項目計劃(已于年初在佛山市中小企業網公示)。
(三)申報項目的實施時間為2014年10月1日-2015年6月30日。
3支持方式及申報時間
1、采取事后補助方式;
2、各申報單位于2015年7月10日前按要求提交申請;
3、市經信局和財政局通過組織專家評審方式確定補助對象。
4資金額度和申報數量
1、2015年至少評選10個人才和創業培訓項目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給以15萬元補助,且不超過該項目總投入的50%。
2、市、各區不限申報項目數量,市、區級行業協(商)會按要求申報。
5申報要求
各區經科局和財政(財稅)局負責受理轄區內各資金項目申請單位的申報資料,并將初審合格的申報項目匯總行文上報市經信局和和財政局。
1、2015年市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承諾函;
2、2015年市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申請表;
3、2015年市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人才和創業培訓)項目匯總表;
4、申報單位的法人證書、營業執照及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申報單位2015年上半年財務報表,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單位2014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6、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納稅證明;
7、項目申請報告。包括:申報單位概況、人員構成,項目實施時間、范圍、內容、效果,費用收支情況和申請補助金額等;
8、該項目列入國家、省及市重點工作的相關文件(有則提供);
9、近3年獲得省、市、區政府各種財政資金支持的情況說明(未夠3年從成立時間開始計算);
10、認定為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等稱號的文件 ;國家或省認定的主要資質等級、社會榮譽等證書復印件(有則提供);
11、其他證明材料,如:舉辦培訓班的通知、學員報到原始簽名表(單位、職務、聯系方式)、課程設置、師資簡介、現場照片2張、媒體宣傳報道資料(有則提供)、收款單位加蓋公章的有效支出憑證(如場租費、資料費、授課費、學員住宿費等)。
1扶持范圍
積極推進國家(省、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基地)建設,重點支持以產業集群為服務對象,能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查詢、技術創新、質量檢測、投資融資、管理咨詢、創業輔導、市場開拓、人才培訓、信息化應用等服務的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優先扶持但不限于認定為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的單位以及已引進具有國家部委兩化融合資質、擁有頂層設計經驗戰略合作伙伴的服務中小微企業的信息化平臺。
2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必須是佛山市范圍內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業、事業法人和其他法人組織,要求成立1年以上,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要的服務設施和從事中小微企業服務業務的資歷與基礎條件,具有良好的服務資源組織帶動能力,服務業績、營運狀態良好,管理規范,近3年內沒有出現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或重大信用不良記錄(未夠3年從成立時間開始計算)。
2、申報單位應能充分發揮產業集群“窗口”服務平臺(基地),具有輻射、帶動作用。
3、上一年未獲得市經信局的同類服務平臺(基地)項目補助;
4、無佛山市經信局、財政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請專項資金的情形。
申報線上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還應滿足如下條件:
5、申報單位是服務中小微企業的信息化平臺建設企業,財務制度健全,具有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信息化應用服務的能力、成熟的應用服務產品,良好的社會誠信度和行業知名度。
6、申報單位2014年以來新入駐佛山市中小微企業數不低于1000家。
申報專業類等線下服務平臺(基地)項目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7、擁有高水平、較穩定的項目實施團隊;
8、具備與專業服務相關資格征書的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且占企業總人數比例不低于50%;
9、研發投入不低于營業收入的5%;
申報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的線下服務平臺項目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0、經過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
11、該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審查認可和備案;
12、信用評級結果是A級以上(含A級);
13、信用等級是自申報項目補助前一年內做出的評級或復核。
3資金支持范圍
主要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基地)的軟硬件建設項目,改善服務環境,包括以下范圍:
1、購置、租賃必要的檢驗檢測等儀器、設備;
2、租賃、改建、擴建平臺(基地)服務場地;
3、開發、購置必要的軟件、系統;
4、建設、維護相關網站;
5、開展對接會、服務活動、宣傳推廣等服務業務;
6、購買相關的專項服務;
7、經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認可的其他相關支出。
4支持方式及申報時間
1、通過專家評審,擇優進行補助;
2、全市擇優扶持10個公共服務平臺(基地)單位,其中線上公共服務平臺4個(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平臺不少于1個)、線下公共服務平臺(基地)6個。線下公共服務平臺(基地)包括綜合類服務平臺(基地)4個(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平臺不少于1個)、專業類服務平臺(基地)2個。
3、各申報單位于2015年7月10日前按要求提交申請。
注:綜合類服務平臺(基地)是指具有多種服務功能、滿足中小企業多種公共需求的綜合性平臺(基地)。專業類服務平臺(基地)是指某一方面服務功能突出、主要滿足中小企業某一種公共需求的專業性平臺(基地)。
5資金額度和申報數量
1、對單個項目的支持金額不超過40萬元,且不超過該項目總投入的50%;
2、各類服務平臺(基地)的申請名額不限。
注:申報單位原則上不可線上服務平臺和線下服務平臺(基地)同時申報,否則將取消申報資格。
6申報要求
服務平臺(基地)項目申請由各區經科局和財政(財稅)局負責受理轄區內各資金項目申請單位的申報資料,并將初審合格的申報項目匯總行文上報市經信局和和財政局。
1、2015年市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承諾函;
2、2015年市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公共服務平臺、基地)項目匯總表;
3、2015年市中小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