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項目,基地獎勵100萬服務機構50萬
日前,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布了“關于申報2016年省中小微企業專項資金(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專題)項目庫的通知”。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11月23日,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積極申報,名額有限。
申請省級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項目共兩個專題。 專題一(100萬):為創業基地如創新工場、孵化器園區內的服務團隊量身定做,前提是申報單位必須是被認定為“廣東省小企業創業基地”或是地級以上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市(區)級小企業創業基地; 專題二(50萬):有舉辦創新沙龍、創業路演、創新講堂的服務團隊可以申報。 詳情可咨詢區產創中心梁經理:22918092政策解讀
主要支持小企業創業基地提升綜合服務能力、改善服務環境的建設項目,支持開展創業創新活動和培訓服務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圍:
(一)硬件建設。包括改善辦公服務條件、改造服務配套場所的裝修費用;建設中小企業服務大廳、眾創空間;購置必要的辦公設備;提升服務能力需購置的儀器設施。
(二)軟件建設。包括軟件開發、網站建設(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電子商務網等),中小企業數據庫、專家庫、產品信息等數據庫建設、信息系統和信息采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宣傳推廣活動等。
(三)活動或培訓服務的開展。組織實施創業創新大賽、創客大賽等各類創業創新活動和輔導培訓服務等的成本費用支出。
方向1: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支持省小企業創業基地為滿足小企業創業發展所需場地,改造現有廠房以及相應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務設施,新建、擴建小企業創業標準廠房等項目及開展創業服務活動,特別是支持小企業創業基地充分利用現有的場地建設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包括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創業服務平臺),實現創業與創新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為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
方向2:創業創新活動和創業培訓服務項目。支持各地各單位積極組織開展創業創新大賽、創客大賽、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創業大講堂、創業沙龍、創業訓練營等各類創業創新活動;支持開展創業輔導師培訓,建立創業輔導師隊伍;支持針對有創業項目的青年創業者、大學生或創業團隊等創業者的輔導培訓;支持開展對小企業創業基地的管理人員的管理和創業服務能力提升培訓。
通過競爭性方式進行補助。
方向1:資金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50%,財政資金主要用于補助軟硬件建設。
方向2:資金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80%,項目補助的最高額度不超過50萬元。
(一)申報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要的服務設施和從事中小企業服務業務的資歷與基礎條件,具有良好的服務資源組織帶動能力,服務業績、營運狀態良好,管理規范。其中,申報方向1的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是被認定為“廣東省小企業創業基地”或是地級以上市(順德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市(區)級小企業創業基地。
(二)申報單位必須承諾加入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www.968115.cn),與省平臺實現有效對接、互聯互通、服務協同,實現線下線上服務的有機結合。
(三)申報方向1的項目建設總投入預算不低于300萬元。項目可以是正在實施或計劃實施,實施建設期限為2015年7月—2017年11月底,但最長不超過2年,項目建設須在此期間內完成;申報方向2的活動或培訓服務項目應是在2016年計劃舉辦實施,并在2016年11月底前組織實施完成。
(四)項目實施完畢后,項目單位應及時對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財務決算,并向同級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各地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按有關規定組織項目驗收,并將驗收報告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同時抄送同級財政部門),方向1項目報送時間最晚不超過2017年12月30日、方向2項目報送時間最晚不超過2016年12月30日。
具體申報指南,請登錄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傳送門:申報2016年省中小微企業專項資金(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專題)項目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