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綠色制造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進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圍繞我省“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的總目標,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以促進全產業鏈和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發展為目的,以企業為建設主體,以第三方評價機制和標準體系為基礎,以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為綠色制造體系的主要內容。加強政府引導,發揮政策推動和示范引領作用,提升綠色制造專業化、市場化公共服務能力,逐步構建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的綠色制造體系,促進我省工業綠色發展。
(二)工作目標。“十三五”期間,以家電、建材、機械、汽車、電子信息、化工、紡織等行業為重點領域,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力爭到2020年,建設綠色工廠100家、綠色園區10個,開發千種綠色產品,打造一批綠色供應鏈,培育40家第三方綠色制造服務機構及評價機構,推動15個左右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完成建設,初步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綠色制造體系和綠色制造市場化推進機制。
二、建設內容
(一)建設綠色工廠。綠色工廠是制造業的生產單元,是綠色制造的實施主體,屬于綠色制造體系的核心支撐單元,側重于生產過程的綠色化。加快創建具備用地集約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點的綠色工廠,重點在工作基礎好、代表性強的省級清潔生產企業開展綠色工廠創建。采用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工藝技術和高效末端治理裝備,淘汰落后設備,建立資源回收循環利用機制,推動用能結構優化。采用綠色建筑技術建設改造廠房,預留可再生能源應用場所和設計負荷,合理布局廠區內能量流、物質流路徑,推廣綠色設計和綠色采購,開發生產綠色產品,實現企業運行全流程的綠色發展。綠色工廠評價要求見附件1。
(二)開發綠色產品。綠色產品是以綠色制造實現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最終體現,側重于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綠色化。積極開展綠色設計示范試點,選擇量大面廣、與消費者緊密相關、條件成熟的產品,應用產品輕量化、模塊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綠色設計共性技術,采用高性能、輕量化、綠色環保的新材料,開發推廣具有無害化、節能、環保、高可靠性、長壽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綠色產品,著力提升綠色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引導綠色消費理念。綠色產品的通用評價方法見《生態設計產品評價通則》(GB/T32611),評價要求見生態設計產品評價規范系列國家標準(GB/T32163)。
(三)發展綠色園區。綠色園區是突出綠色理念和要求的生產企業和基礎設施集聚的平臺,側重于園區內工廠之間的統籌管理和協同鏈接。重點在我省現有循環經濟示范園區、低碳工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區等范圍內選擇一批基礎條件好、代表性強的工業園區,開展綠色園區創建示范。按照產業結構綠色化、能源利用綠色化、運營管理綠色化、基礎設施綠色化的要求,以產業集聚、生態化鏈接和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推行園區綜合資源能源一體化解決方案,推進工業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集中供熱、污染集中處理等工程項目,實現園區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升園區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動園區內企業開發綠色產品、主導產業創建綠色工廠,龍頭企業建設綠色供應鏈,實現園區整體的綠色發展。綠色園區評價要求見附件2。
(四)打造綠色供應鏈。綠色供應鏈是綠色制造理論與供應鏈管理技術結合的產物,側重于供應鏈節點上企業的協調與協作。重點在我省優勢的家電、電子信息、汽車等行業選擇一批行業影響力大、代表性強、經營實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龍頭企業,按照產品全生命周期理念,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確立企業可持續的綠色供應鏈管理戰略,實施綠色伙伴式供應商管理,優先納入綠色工廠為合格供應商,強化綠色生產,建設綠色回收體系,搭建企業供應鏈綠色信息管理平臺,帶動上下游企業同步綠色發展。綠色供應鏈評價要求見附件3。
(五)培育綠色制造服務體系。培育一批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綠色制造評價體系相關地方標準的研究,細化我省分行業的綠色工廠評價指標及評分標準。推動行業協會、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等共同參與,培育一批集標準創制、計量檢測、評價咨詢、技術創新、綠色金融等服務內容的專業化綠色制造服務機構,為企業、園區開展綠色示范工作提供綠色制造整體解決方案,為綠色制造體系政策推廣、信息交流、咨詢、培訓、評估等提供基礎支撐。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創建。各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以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及循環經濟工業園、低碳園區、生態工業園區、綠色升級示范工業園區等為重點,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的企業、園區,對照相關評價標準要求,組織開展本地區綠色工廠、產品、園區、供應鏈的對標摸底,初步確定本地區“十三五”期間創建申報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及綠色產業鏈的重點企業、園區名單,于2017年3月底前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滿足申請條件的企業、園區按照綠色制造體系的相關標準自愿開展創建工作并進行自評價。企業、園區達到綠色工廠、產品、園區、供應鏈標準時,可自行委托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評價合格的,向本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綠色制造體系示范總結報告,各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后于每年10月底前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省級評估確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對各市提交的綠色制造體系示范總結報告的企業、園區進行評估,重點審核綠色制造標準指標的完成情況、評價機構編寫的評價報告等內容,必要時開展現場評估確認,于每年11月底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申報國家級示范名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統籌部署和組織協調。各級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協調和指導,積極組織本地區企業、園區按照相關要求提出建設方案,做好日常監管和服務。充分凝聚省內相關科研機構、行業協會、服務機構及金融機構的力量,共同推進全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二)加大支持力度。積極爭取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綠色信貸等相關政策支持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作。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行業龍頭企業申報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省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將對綠色改造項目給予重點支持。落實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和財稅支持政策,引導社會資金積極投入綠色制造領域。發展綠色金融,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制造示范企業、園區提供便捷、優惠的擔保服務和信貸支持。
(三)強化宣傳培訓。發揮媒體、綠色公益組織、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各方的積極作用,廣泛開展綠色制造宣傳。加強對企業、園區有關綠色設計、綠色工藝、資源循環化及綠色制造體系標準評價等方面的培訓,著力提升企業、園區綠色示范創建水平。
(四)加強對外交流。積極引進國外先進實用的綠色制造技術和管理理念,深化粵港澳合作,加強與國外政府、企業、科研機構、國際組織等在綠色制造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落實國家“一帶一路”戰略,鼓勵我省先進綠色制造技術、裝備和服務“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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