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 廣東省國家萬家企業節能考核結果的通告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萬家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2〕1923號)、《關于印發“十二五”廣東省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經信節能〔2012〕95號)、《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2015年度廣東省萬家企業節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粵經信節能函〔2016〕21號)要求,各地級以上市節能(經信)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省萬家企業2015年度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了評價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送我委。經匯總,現將2015年度全省納入國家萬企的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結果通告如下:
“十二五”以來,我省對萬家企業名單進行了相應調整。調整后我省列入2015年度考核范圍的國家萬企共有942家,參加考核的企業855家;87企業未參加考核,主要原因是關停并轉或已無經營。131家企業為超額完成等級,占15.3%;537家企業為完成等級,占62.8%;131家企業為基本完成等級,占15.3%;56家企業為未完成等級,占6.5%。
2015年度全省國家萬企完成節能量232.5萬噸標煤(含2015年當年關停并轉企業節能量目標16.6萬噸標準煤視為累計自動完成),“十二五”累計完成節能量1662.1萬噸標準煤,超出國家下達我省“十二五”萬企節能量總目標任務1530萬噸標煤8.6個百分點,超額完成目標任務。
各地節能(經信)主管部門要按照《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2015年度廣東省萬家企業節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粵經信節能函〔2016〕21號)要求,嚴格落實獎懲措施,對考核未完成等級企業,由所在地節能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強制能源審計,并責令限期整改。未完成等級的企業一律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不給予國家免檢等扶優措施,對其新建高耗能項目能評暫緩審批;因企業信用評級、信貸準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貸款投放等方面,由銀行業監管機構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相應限制措施。
附 件:1.2015年度廣東省萬家企業考核分市匯總及評價結果
2.2015年度未完成節能目標企業名單(56家)
3.2015年度國家和省監管企業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匯總及具體評價結果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7年1月16日
(聯系人及電話:譚吉林,020-83133444)
來源:節能與循環經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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