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開始啦!
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出“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2015年第三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具體安排如下:
申報時間安排
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簡稱“國家高企工作網”)、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簡稱“政務平臺”)注冊登記及在“政務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至地市科技部門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0日;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及報送材料至省科技廳受理窗口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21日。
申報條件
1、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不含深圳)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條有關規定。
2、2009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2012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企業,資格到今年終止,今年不能再提出復審申請。必須按認定程序重新提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
3、2009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2012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企業,如果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今年又準備申請重新認定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進行重新認定申請。
申報程序
(一)網上注冊登記
企業分別在“國家高企工作網”、“政務平臺”完成注冊。
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
企業須于規定時間內在“國家高企工作網”上注冊賬號,選擇市科技局作為注冊機構,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向市科技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等核查資料。市科技局結合有關資料審核企業注冊信息,審核通過后激活企業賬號。
2009年通過高企認定,且2012年通過高企復審的企業,重新申請認定的,用已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無需重新注冊。
政務平臺注冊
企業通過“政務平臺”注冊獲取用戶名和密碼。企業注冊時需要填寫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管理員信息、主管部門、單位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冊單位默認以組織機構代碼為“政務平臺”的登錄賬號,企業注冊時需準確填寫組織機構代碼。每個企業只能在“政務平臺”注冊一個賬號,已在原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直接使用原來的用戶名密碼登錄“政務平臺”。
(二)填寫、提交認定申報材料
企業只在“政務平臺”填報高企認定申請資料。
填寫完善單位基本信息。企業使用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政務平臺”,在“系統管理—單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單下,填寫完善單位的基本信息、單位融資信息(如有)。
填寫申請書。在“申報管理—項目申請—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模塊,按要求填寫認定申報信息、逐一上傳附件材料,完成網上填報。
下載打印紙質申請書。申請書填寫完成后,點擊“下載PDF”按鈕下載打印帶有水印號的認定申請書PDF文檔,與相關申報證明材料、附件等裝訂成冊,報送至當地科技部門。
申請材料要求
(一)申請材料內容
申請材料分為網上申請材料、紙質申請材料兩部分。
1、網上申請材料
企業在“政務平臺”上按高企認定各模塊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
2、紙質申請材料
申請企業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按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
“政務平臺”填報后生成帶水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014年6月、12月企業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文件處理情況在地稅系統上的查詢截圖等(只需匯總數,加蓋企業公章)。
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的2012~2014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企業自行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經營不足3年的企業,按實際年度出具審計報告)和近1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研究開發活動材料:立項報告、立項批文、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關鍵頁)如:研發投入證明材料、中期報告、結題報告、階段性成果等。
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已授權),國家知識產權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摘要,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5年以上的全球范圍獨占許可的專利獨占許可合同(協議)及備案批復證明材料等。
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專利、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研發項目立項管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研發人員考核制度等。
出具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人數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附在專項審計報告后。
其中(7)~(10)的附件材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提供。
(二)申請材料編制要求
1、“政務平臺”填報后生成帶水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與相關附件材料合訂成冊,各種附件材料分類置于申請書后面。
2、所有紙質申報材料需按規定的順序裝訂,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3、紙質申報材料需膠裝,只提供1份正本。
4、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須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否則無法進入評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