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各有關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修訂〈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科監審字〔2014〕121號)和《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管理辦法》(粵科函政字〔2013〕1513號)的要求,為做好2016年度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名單
本次驗收對象為2013年立項建設的工程中心和2015年驗收不合格延期一年驗收的工程中心。(名單詳見附件1)。
二、驗收內容
驗收內容主要包括:工程中心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科技成果轉化及取得的效益(經濟和社會效益),工程技術研究開發能力和水平,人才隊伍引進與培養,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及自我發展能力,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等。
三、驗收方式
本年度驗收具體工作由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組織。
(一) 獲得省科技廳財政經費支持的工程中心驗收工作采取會議集中驗收的方式進行,由省科技廳組織會議驗收。
各承擔單位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按財務驗收工作規程要求出具經費審計報告,并登陸“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 ( http://pro.gdstc.gov.cn,以下簡稱"陽光政務平臺" )進行驗收申請資料填寫,上傳工程中心建設總結報告 ( 參考提綱見附件2)及附件材料,待省科技廳審核通過后,下載PDF版驗收申請書及附件材料,打印裝訂成冊(一式5份)寄送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
(二) 建設經費自籌的工程中心采取材料集中驗收方式組織,由項目承擔單位提交驗收材料,省科技廳組織材料驗收。
各承擔單位填寫《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材料驗收書》 (附件3), 并提供相關附件材料。驗收材料打印裝訂成冊(一式3份),經科技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寄送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
四、材料寄送時間
請各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做好驗收資料準備工作,驗收材料請于2016年10月14日前寄送到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對提交紙質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驗收條件的項目安排驗收,具體的集中驗收時間將另行通知。
五、相關要求
(一) 所有待驗收工程中心需認真組織驗收材料并按時提交。
(二) 各省工程中心以“地區+工程中心名稱”方式加驗收工作QQ群,群號:456656680。
(三) 如有特殊原因,工程中心未能按期完成組建任務的,依托單位須向省科技廳提交書面延期驗收申請。
(四)因故須進行終止結題的項目,請各承擔單位先與項目主管部門聯系,并按《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科監審字[2014]121號)要求提交主動終止結題申請書(附件4),經有關處室核準后作處理。
六、聯系人及電話
(一) 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李莎、蔡建新
電 話:020-83163476、020-83516653
材料寄送地址: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科學館東四樓平臺促進會。
系統技術服務電話:廣東金科信息網絡中心,020-83163338
(二) 省科技廳產學研結合處聯系人:梁宇寧
電 話:020-83163380
附件:1. 2016年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擬驗收單位清單
2.工程中心建設總結報告參考提綱
3.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材料驗收書
4.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終止結題申請書
(點擊下載:《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驗收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廳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