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斥10億扶持創新創業
日前,佛山市南海區正式發布《佛山市南海區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除了成立專業管委會進行管理外,更設10億元作為引導基金,助力南海中小企啟動創新創業的探索。
鼓勵發展的產業,
投資比例可達3成
南海區去年啟動《佛山市南海區創新創業行動計劃》后,各類相關扶持政策、措施不斷推出。日前出臺的這份《辦法》則希望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南海區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產業領域的投資,重點投資于小微型創新企業和中小型創新企業。
引導基金總規模10億元。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區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引導基金運作所產生的收益、國家及省市主管部門的參股資金等。同時,南海區政府專門設立南海區創新創業引導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作為引導基金的主管機構,主要負責投資方向的確定,審定投資方案、實施方案、引導基金的年度運營情況以及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另外,區公資辦屬下的佛山市南海產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將受托作為此引導基金的管理人。
這筆引導基金主要采取投資的方式運作,包括通過參股投資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共同在南海區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或者通過增資、受讓股權(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等方式參股投資已經成立的創業投資基金。
一般來說,創新創業引導基金的投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子基金注冊資本或實際出資額的20%,且不成為子基金的第一大出資人。對于政府鼓勵發展的產業,經管委會批準可適當放寬投資比例,但不超過30%。
收益達到比例后,
最高獎一半利潤
《辦法》明確,子基金需優先投資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以及高端服務業等政府鼓勵的產業領域。其中,子基金存續期內,投資于南海區注冊企業的資金總額不低于引導基金參股出資的資金額度的100%。
但要得到基金的支持,需經過公開征集、投資初審、社會公審等一系列嚴格程序。各方面也有一定的條件,如子基金必須注冊在南海區、已經確定的其他意向出資達到子基金總規模的50%等等。
同時,除了基金投入進行引導外,也有一些相應的激勵措施,如將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則,引導基金將投資凈收益的10%用作產投公司的獎勵資金。
除此之外,在子基金存續期結束后,引導基金在收回投資成本和扣除各項費用后,如子基金投資年化收益率在10%(不含10%)以上,引導基金可將超過10%部分的剩余利潤按一定比例獎勵給予子基金管理公司和子基金其他投資人。其中最高可將剩余利潤的50%作為獎勵給子基金的其他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