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順德區財政扶持資金——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專項
2015年度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一)項目類別:順德區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專項
(二)業務科室:電子信息科
(三)政策依據:
(一)《順德區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順經發[2013]115號)
(二)《順德區關于推進“機器代人”計劃 全面提升制造業競爭力實施辦法》(順經發[2014]179號)
(四)支持方向
(一)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扶持對傳統產業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智能制造應用推廣有重大帶動和引領作用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類建設項目。單個項目的資助總額不超過180萬元。
(二)“機器代人”項目補助
1、區內大中型企業采購本區提供的智能裝備或系統集成服務補助。對區內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法人工業企業(區骨干企業有另外的扶持辦法,不納入申報范圍)在2014年度采購在本區注冊、在本區納稅的智能裝備和工業自動化企業提供的裝備、解決方案或系統集成服務,通過技術改造核準(或備案)且2014年當年設備購置總金額超過200萬元的,擬按設備購置費(以設備發票價稅合計金額為準)的1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額最高為50萬元。企業實際補助金額按年度預算資金與年度有效申請資金總額的比例折算得出。
2、設備融資租賃補助。2014年度,制造型企業在合同期內通過審核的融資租賃公司進行設備融資租賃,實施“機器代人”項目的,全年擬按照融資租賃金額的3%給予補貼,不足12個月的按合同生效期第二個月開始計算,并按月份比例折算,單個企業補貼額最高為30萬元。企業實際補助金額按年度預算資金與年度有效申請資金總額的比例折算得出。
(五)扶持對象
(一)申報項目要求:
1、符合國家和廣東省產業政策,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
2、“機器代人”項目是指企業通過利用先進自動化生產設備、工業機器人等進行技術改造升級,進一步減少企業生產用工總量,優化工藝技術流程,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產品優質率,提升企業發展質量和水平的智能制造提升項目。企業為擴大生產而重復新購的設備不納入補助范圍。
3、設備融資租賃是指企業通過設備租賃(已開具設備發票)分期購買設備實施“機器代人”應用項目。
4、申報的項目必須在順德區范圍內組織實施。
5、企業(集團)與關聯企業之間發生的購銷設備不納入計算范疇。
6、項目已獲得區級扶持的,不予補助。
(二)申報單位要求
1、項目主承擔單位必須是在順德區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科研機構,具有較強的技術實力和經濟基礎,并擁有較強的兩化融合人才隊伍和較高的管理水平。
2、每個單位作為項目主承擔單位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3、申報采購順德區內企業提供的智能裝備或系統集成服務補助的企業,其2014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區骨干企業除外),項目通過技術改造核準(或備案)且當年設備購置總金額超過200萬元。
4、項目主承擔單位如有逾期未申請驗收項目或驗收不通過項目的,不能申報本年度區兩化融合項目。
5、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有較好的經濟實力和信貸條件,以保證項目能順利按計劃開展實施。
6、所有獲得立項扶持的企業必須承諾承擔日后配合政府將應用成果(解決方案)納入智能制造解決方案云平臺、通過參加展會及推廣會等形式向全區推廣應用的義務。
(六)受理申報時間:
通知統一發布時開始受理,至6月8日截止受理。
(七)申報材料:
采取網上申報(登錄項目審批及績效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統http://spjx.shunde.gov.cn/進行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時進行,以紙質申報材料為準。
(一)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附件1);
2、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提綱見附件2);
4、項目資金投入保障承諾書、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必須由法人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
5、經審計的2014年度會計報表和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要求由省財政廳備案的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有備案條形碼);
6、2014年度完稅(免稅)證明;
7、自籌資金來源證明(銀行存款證明或貸款合同復印件);
8、其他證明材料(例如:產品檢驗檢測報告、查新報告、用戶使用報告、專利受理書或專利證書等);
9、已開展實施的項目,要求提供項目實施進展情況說明,項目已經支出資金的要提供資金支出有效憑證;
10、聯合申報的項目要附合作協議;
(二)機器代人項目補助申報材料:
1、2014年度順德機器代人設備購置補助項目申請表(見附件3);
2、機器代人項目申請報告(見附件4)
3、經信等部門出具的項目備案或核準等文件;
4、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5、2014年企業購置順德區內企業生產的智能裝備或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的智能裝備(采用融資租賃方式購置的設備不受設備產地限制)的合同、發票、記賬憑證及付款憑證復印件,設備全景照片及設備銘牌照片(提交申報資料時要現場核對復印件原件);
6、申請大中型企業采購本區提供的智能裝備或系統集成服務補助的企業,要提供有企業和稅務部門蓋章的《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復印件,以證明企業2014年度的營業收入和經營情況(提交申報資料時要現場核對復印件原件);
7、申請設備融資租賃補貼的項目須提供融資租賃公司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明、設備租賃合同、支付憑證等復印件(提交申報資料時要現場核對設備租賃合同和支付憑證原件);
8、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
八、項目受理
申報單位將書面材料加蓋公章后統一用A4紙按照附件順序,加封面和目錄(有頁碼,可手寫),用A4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申報材料連同電子文檔報送到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電子信息科。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申報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將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九、項目評審
區經科局委托有關專業機構,根據行業技術專家、財務專家組成的專家小組對每個申報項目進行現場評審和核定。
(十)聯系人、聯系電話
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電子信息科
地址:順德大良新城區政府行政大樓5樓西側。
聯系人:張子毅、劉曠平,聯系電話:22831321、22830318。
附件1、順德區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附件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綱
附件3、2014年度順德機器代人設備購置補助項目申請表
附件4、機器代人項目申請報告
附件5、《順德區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順經發[2013]115號)
附件6、《順德區關于推進“機器代人”計劃 全面提升制造業競爭力實施辦法》(順經發[2014]17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