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申報第二批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補充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關于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試行辦法》(粵科產學研字〔2015〕69號)等有關文件的要求,引導和扶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加快推進全省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結合廣東新型研發機構的發展情況,根據工作安排,現再次受理第二批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申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新型研發機構是指投資主體多元化,建設模式多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管理制度現代化,在科學研究、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創新創業與孵化育成等一個或多個方面形成特色鮮明,產學研緊密結合,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可持續發展的組織或機構。申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單位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 申報單位原則上須為具有獨立法人的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等單位或機構;注冊地和主要辦公、科研場所在廣東。
(二) 與當地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密切相關,能夠為產業的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三) 機構體制機制新穎。具有有別于傳統科研機構的新型科研管理體制、市場化的人員激勵機制、高效的創新組織模式和靈活的成果轉化機制,在創新創業和孵化育成方面工作積極有效。
(四) 研發人員。研發人員占職工總人數比例達到30%以上。機構研發人員中博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以上人員占比5%以上。
(五) 研發經費。研發經費支出占年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10%或注冊資金達200萬元以上。
(六) 研發基礎條件。申報單位應具備進行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要的儀器、裝備和固定場地等基礎設施。其中,辦公和科研場所不少于300平方米。
(七) 研發能力。具有主持或參與承擔國家、省、市技術攻關項目的能力和經驗。
二、重點支持領域
圍繞我省八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提升原始創新能力的需求,本批優先支持智能裝備、互聯網+、新材料、基礎科學研究等領域的機構。
三、申報程序
(一) 填寫申報材料。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表》(詳見附件1)。在2015年11~12月(詳見2015年11月05日《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申報第二批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通知》)提交過申報材料并受理的,可不用再次提交材料。
(二) 報送材料。報送材料包括電子文檔和紙質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電子文檔。以電子郵件形式直接報送省科技廳。主要包括:
(1) 《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表》(excel版);
(2) 2015年度工作報告(word版)。
2.紙質材料。由申報單位蓋章后報送地市科技主管部門。紙質材料應包括:
(1) 《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表》)一式8份(詳見附件1)。
(2) 證明材料,一式3份,單獨裝訂成冊,具體裝訂要求與格式請查閱《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證明材料》(詳見附件2),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書復印件或民政部門核發的登記證復印件
②申報單位的行政、財務、人事等方面的激勵制度
③申報單位的管理章程
④近三年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
⑤《單價萬元及以上的科研儀器設備清單》(含名稱、型號、原價、數量)
⑥《具有高級職稱或碩士、博士學歷的人員清單》(含姓名、年齡、職稱、學歷、專業等)
⑦《近三年申報單位有效發明專利清單》(含專利名稱、時間、專利號等)
⑧最近一個年度的工作報告
⑨已完成的科研和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提供主要成果的應用證明)
⑩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清單及收入證明材料(提供主要成果的應用收入情況)
?合作單位間或單位與各級政府簽訂的共建協議書
?其他(自行補充)
3.主管部門審核。所在地市及順德區、省直單位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單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查并形成匯總表,材料及匯總表蓋主管部門公章。
4.紙質材料受理。申報材料統一由地市及順德區、省直單位科技主管部門報送省科技廳,材料受理以蓋章報送為準。
四、申報時間
(一) 申報單位報送紙質材料到地市及順德區、省直單位科技主管部門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5:00。報送電子材料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29日。
(二) 地市及順德區、省直單位科技主管單位報送紙質材料到省科技廳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5:00。
五、聯系方式
1.產學研結合處:張開升,020-83163947
葉超賢,020-83163382
2.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任志寬、陳雪,020-83163611
電子文檔發送郵箱:gdstirc163.com
紙件材料送交地址: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科技信息大樓一樓窗口處(郵編:510033)
附件:
省科技廳
2016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