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金額最高1000萬元!佛山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金
《佛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試行辦法》(下稱《辦法》)日前正式印發,《辦法》提出,促進企業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拓展更多融資渠道,每個風險補償項目扶持金額最高可達1000萬元。
資金只能用于,日常生產經營
《辦法》明確,風險補償資金由各級財政資金共同出資組成,每家企業每年最多可申請1個風險補償項目,每個項目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項目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對于資金扶持對象,須為在佛山登記注冊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以佛山為主要納稅地,持續進行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運用自主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融資的科技型企業。優先支持八類企業,包括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高企培育庫入庫企業; 國家、省或市創新創業大賽優勝企業;國家或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等。
被扶持企業通過風險補償項目獲得的資金,只能用于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包括采購原材料、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等),嚴禁用于償還舊債、發放拖欠工資和在資本市場上的投資。
風險補償項目損失,實行風險共擔
根據《辦法》,風險補償資金通過引入商業銀行、類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保險機構、再保險機構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等,設計多元化商業模式,化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獲得所需資金的同時,也為資金的安全性撐起“保護傘”。
《辦法》提出,風險補償項目損失實行風險共擔機制。項目發生逾期的,風險補償資金與合作機構按合約規定比例承擔本金損失。由合作機構負責按照融資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追償,并全額承擔利息損失和追償費用。
補償資金用途包括建立風險補償資金池,撬動合作銀行和社會資本增加對科技型企業的貸款; 代為補償銀行及類金融機構在開展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時產生的部分風險損失,以及履行合作機構合作協議所產生的相關法律費用。
風險補償金兜底,助企業融資
佛山市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2008年起步于南海,后逐漸推開,到目前為止,全市累計約138家次,獲得融資總金額達8.12億元。其中2015年全市即新增18家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實現融資額3.4億元。
“之前因為擔心壞賬,質押融資很難獲得金融機構批復。”在佛山市知識產權協會特聘顧問、專利代理人史亮亮看來,有了這筆風險補償金兜底,金融機構對實力弱、條件較差的科技型輕資產初創企業,也可以大膽點放貸了。
而不少企業受訪時也都表示,通過設立風險補償金,有效分擔金融機構在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過程中的風險,可以為企業發展創新提供保障,同時也有利于促進企業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推動知識產權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