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相關專項資金軟件新技術及應用領域項目庫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府〔2015〕34號)、《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粵財預〔2015〕188號)、《廣東省省級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財工〔2014〕157號)、《關于做好2016年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申報工作的通知》(粵財預〔2015〕237號)的有關規定,為做好2016年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相關專項資金軟件新技術及應用領域項目庫申報工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推動我省信息化技術水平提升及應用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016年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相關專項資金軟件新技術及應用領域項目庫征集包含云計算關鍵技術發展、云計算示范應用、互聯網創新創客公共技術及信息服務平臺、軟件自主創新及產業化等四個專題。申報單位應在以上領域范圍內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具體的專題和類別。(詳見附件1申報指南)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2016年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相關專項資金軟件新技術及應用領域項目庫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并同時提交相關附件。未按規定提交的,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二)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項目推薦部門同時對申報項目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申報單位、組織或個人近5年來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不得申報,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申報使用專項資金的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報送申報書和相關材料。
(二)審核推薦。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對行政轄區內的申報項目進行審核推薦,并抄送同級財政部門。省直相關部門所屬單位由各主管部門審核后擇優推薦。
(三)項目評審。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按照評審結果排序列入2016年省級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軟件新技術及應用領域項目庫。
四、申報時間
申報材料文字版(一式5份,A4紙張裝訂成冊)和電子文檔(刻U盤貼標簽)于2015年11月23日前報送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15年11月27日前將推薦項目審核匯總后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逾期或未按要求報送的,不予受理。
申報單位須于2015年12月20前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內的省級專項資金管理平臺填報(如網上申報材料與紙質材料不符時,以紙質申報材料為準)。
詳情請登錄:http://www.gdei.gov.cn/ywfl/xxh/201511/t20151109_123198.htm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