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省級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物聯網技術應用等專題)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財稅局,財政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號)、《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中辦發〔2006〕11號)精神,根據《廣東省云計算發展規劃(2014-2020年)》(粵府辦〔2014〕17號)、《廣東省物聯網發展規劃(2013-2020年)》(粵府辦〔2013〕51號)等有關部署,按照《廣東省省級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財工〔2014〕157號)的有關規定,為做好2015年省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物聯網技術應用等專題)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科學發展導向。圍繞“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體目標,統籌考慮資金安排,創新資金支持方式,力爭打造信息化先導區,為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做貢獻。
(二)扶優扶強。突出政策導向性,扶持規模優勢明顯、帶動作用大、市場競爭力強的企業和項目,培育我省現代信息服務業龍頭企業。
(三)績效導向。強化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績效要求,資金申報、評審、資金使用等各環節以績效為導向,加強對資金使用、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公開、公正、公平。采用公開報名、專家評審的形式優選,規范資金申報和評審程序,提高資金安排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二、申報范圍
2015年省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物聯網技術應用等專題)計劃扶持物聯網技術應用領域、軟件新技術發展領域和兩化融合示范工程領域。其中,兩化融合示范工程領域采用股權投資方式扶持。申報單位應在以上領域范圍內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具體的專題和類別。(詳見附件1申報指南)
三、申報時間和要求
(一)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合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匯總推薦項目,于2015年3月13日前將審核匯總表(附件3)、申報材料文字版(一式5份,A4紙張裝訂成冊)和電子文檔(刻U盤貼標簽)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財政廳,逾期或未按要求報送的,不予受理(各地市受理截止時間由各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財政省直管縣(市)的申報材料由當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合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匯總上報。省級單位項目申報材料由省主管單位審核匯總上報。
(二)地級以上市、財政省直管縣(市)經信部門及省直單位對項目進行審核推薦后,申報單位須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內的省級專項資金管理平臺填報。(如網上申報材料與紙質材料不符時,以紙質申報材料為準)
(三)項目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2015年省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物聯網技術應用等專題)申報指南》的要求認真填寫,確保上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主管部門同時對申報內容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申報單位、組織或個人近5年來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不得申報,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四、申報數量
領域一:廣州、珠海推薦項目不超過5個,深圳、佛山、東莞推薦項目不超過3個,其余地市(含順德)推薦項目不超過2個,財政省直管縣、省級單位不超過 1個。
領域二:廣州市申報數量不超過15個、珠海市申報數量不超過8個,其余地市(含順德)、財政省直管縣和省級單位申報數量不超過3個。
領域三不限定申報數量。
五、聯系方式
領域一,領域三專題一聯系人:何燕,020-83134718
領域二,領域三專題二聯系人:平婧,020-83134285
省財政廳工貿發展處聯系人:黃飛,020-83170058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廣東省財政廳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