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區人民政府印發順德區關于推動骨干企業做大做強扶持辦法的通知
為引導支持我區企業做大做強和實現跨越發展,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根據省、市關于鼓勵和扶持大型骨干企業壯大規模增強實力的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加大培育力度
(一)實施重點培育。對列入區重點培育年產值(銷售收入或者營業收入,下同)跨越50億元、100億元、500億元和1000億元名單的企業(以下簡稱骨干企業)作為實施重點培育對象,實行“一企、一策、一機制、一方案”的重點扶持政策,爭取達到以下目標:
——2013 年底, 全區年產值 50 億元以上企業達到 12 家, 100億元以上企業達到 5 家,500 億元以上企業 2 家,1000 億元以上企業 1 家。
——力爭到 2015 年底,新增年產值超 50 億元企業 5 家,全區超 50 億元企業達到 17 家;新增年產值超 100 億元企業 3 家,全區超 100 億元企業達到 8 家; 新增年產值超 500 億元企業 1 家,全區超 500 億元企業 3 家;超 1000 億元企業 1 家。
——力爭到 2017 年底,新增年產值超 50 億元企業 10 家,全區超 50 億元企業達到 27 家; 新增年產值超 100 億元企業 5 家,全區超 100 億元企業達到 13 家;新增年產值超 500 億元企業 2家,全區超 500 億元企業 5 家;超 1000 億元企業 1 家。
——力爭到 2020 年底,新增年產值超 50 億元企業 15 家,
全區超 50 億元企業達到 42 家; 新增年產值超 100 億元企業 8 家,全區超 100 億元企業達到 21 家;新增年產值超 500 億元企業 3家,全區超 500 億元企業 8 家;新增年產值超 1000 億元 1 家,全區超 1000 億元企業 2 家;新增年產值超 2000 億元企業 1 家,全區超 2000 億元企業 1 家。在重點培育過程中,由企業制定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提出突破各個目標所需要的扶持政策和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由區領導任骨干企業專員,實施跟蹤服務。
(二)實施強企工程。對骨干企業從 2013 ~ 2020 年采取分類指導、重點幫扶等方式,推動短期一批重點突破,長期梯隊成長培育,通過資本驅動、技術驅動、人才驅動和市場驅動等戰略培育一批“旗艦式”大型骨干企業集團,打造一批處于較完備產業鏈的行業生力軍。
納入區重點培育骨干企業必須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符合國家鼓勵類或允許類產業目錄,且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登記注冊地在順德,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按產業類別,企業上年度的經營規模、納稅額須符合以下條件(年營業收入以統計部門統計口徑為準,年度納稅額以稅務部門統計口徑為準) :
1.第一產業企業:上一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銷售收入或產值)達 8 億元及以上。
2.第二產業企業:上一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銷售收入或產值)達 8 億元及以上,且本地納稅 2000 萬元及以上。
3.第三產業企業:上一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銷售收入或產值)達 30 億元及以上,且本地納稅 3000 萬元及以上。
(三)屬集團公司的(有合并財務報表),以集團作為認定主體。一經認定,集團下屬公司均可享受相關政策。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推動、整合資源、創新引領”指導原則,培育骨干企業成為我區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的主要支撐力量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導力量。力爭到 2020 年骨干企業質量效益顯著提高,對全區經濟增長貢獻率達到 45%以上,稅收年均增長 10%以上。
二、支持做大做強
(三)支持企業上市和發展總部經濟。設立“企業上市扶持獎勵資金” ,鼓勵優質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利用資本市場做優做強,最高扶持資金1000萬元。對被認定為總部企業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貢獻獎、500強企業落戶獎、精英人員獎以及購置或租賃自用辦公商業用房補助等財政獎勵或補助。對帶動力強的重大項目,符合區骨干企業條件的可列入名單,實施“一事一議”通過政府的財政性資金給予技術創新等方面費用支持。加強對骨干企業的金融支持,政府投資基金優先投向骨干企業,政府引導建立產業界和金融界緊密合作機制。
(四)支持集團化經營。鼓勵擁有多個獨立法人企業(含全資、控股、參股)的同一實際控制主體以資本為紐帶組建企業集團,或以母公司為核心對其他關聯企業并購重組(含全資、控股、參股) ,采取集團化發展戰略。對企業集團或母公司注冊地在順德且合并報表后的年產值規模給予不同等次的資金補助,并對企業成功并購重組所發生的費用屬區級留成部分給予等額補助。
(五)支持并購重組。鼓勵骨干企業通過各種形式在全球范圍內實施并購重組,對成功實施并購重組的骨干企業按被并購企業的收購金額和首年度合并報表后的骨干企業營業收入規模給予不同等次的資金補助。骨干企業成功并購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吸收合并)所發生的費用按第(四)條給予補助。
(六)引導國際化經營。支持骨干企業開展市場開拓型、產業轉移型、技術尋求型和資源開發型等多元化對外投資。鼓勵骨干企業到境外設立研發機構,吸收和利用國外先進技術與設備。鼓勵骨干企業走向海外市場,并購擁有核心技術和重大發明專利的國外科技型企業,以及擁有境外營銷渠道和知名品牌的國外企業。對骨干企業成功并購擁有核心技術和重大發明專利的國外科技型企業的,按并購實際發生額的20%給予補助,最高每宗補助不超過1億元;對骨干企業成功并購擁有境外營銷渠道和知名品牌的國外企業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支持企業建立海外自主品牌直銷店或境外設立營銷公司。產值超過50億元的企業可申請與區政府相關部門聯合舉辦重點市場開拓活動。
三、優化發展環境
(七)減輕企業負擔。落實各項財政、稅收優惠政策,支持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稅收改革,通過大企業稅收征管機構的專業化優勢服務好骨干企業。對骨干企業以產值為計算依據,按一定比率收取的堤圍防護費、教育附加費及殘疾人保證金等行政性收費項目,由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積極向上級部門反映,爭取對該費用實行封頂處理。
(八)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落實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措施,簡化辦事流程,提升辦事效率。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為骨干企業的行政審批、項目申報等社會事務,提供合法合規、快捷便利的政務服務,實行綠色通道服務。
(九)營造公平環境。大力推進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市場監管體系,構建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市場經營體系。營造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的營商環境。實施專利護航工程。市場安全監管部門與骨干企業聯動打假,依法加大骨干企業知識產權等方面的保護。
(十)加強宣傳引導。宣傳部門協調新聞媒體加大對骨干企業的宣傳力度。組織骨干企業專題推介活動,在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各種對外推介的資料中增加對骨干企業的重點宣傳,在順德展覽館設立骨干企業宣傳區。區政府每年安排 1000 萬元宣傳經費,在國家級媒體做區域品牌宣傳。在順德 105 國道、順德高速路出(入)口樹立宣傳牌。道路、公交車站臺、廣場、公園等公共設
施可以骨干企業名稱命名。
四、激發發展活力
(十一)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全力支持骨干企業申報各級各類科技和技改創新項目,爭取國家和省項目扶持。申報中需要由區政府出具項目資金配套承諾函的,按規定給予辦理。區政府有關部門安排專人輔導骨干企業申報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對企業成功申報上述三個項目增加的研發和測試設備給予50%扶持,每家企業補
貼額不超過100萬元。鼓勵骨干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支持骨干企業購買先進設備(生產線)擴大生產、提高自動化水平,對通過技改核準(或備案)且設備購置金額超過500萬元的,對設備購置費給予10%補貼,補貼額最高為100萬元。對骨干企業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可迅速做大或帶動產業發展的產品或項目予以扶持,加速科技成果轉化。聯系國內外研究機構和高校一對一推動產學研合作。對骨干企業引入創新型研發團隊按相關規定進行扶持,最高給予2000萬元扶持。全方位提升骨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水平。
(十二) 鼓勵管理提升與商業模式創新。 每年安排 300 萬元,用于促進骨干企業管理提升和商業模式創新輔導。對骨干企業引入國內外知名中介咨詢機構,幫助企業研究發展戰略、開展精益
生產、信息化管理和提高企業生產效率的,按照產生費用的 50%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額最高100 萬元。
(十三)推動專利、標準和品牌協同發展戰略。鼓勵骨干企業實施專利、 標準和品牌協同發展戰略, 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扶持,最高獎勵 100 萬元。鼓勵和推動發明專利產業化。
五、強化要素保障
(十四)土地資源保障。優先保障骨干企業用地供應,企業擴大生產在不違反國家供地政策的前提下,實施優先供地政策。鼓勵通過“三舊”改造促進企業提升發展空間。在符合城市規劃
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工業骨干企業可適當提高容積率和建筑密度。建立土地儲備制度,從區工業用地指標中安排一定比例,通過項目評審方式擇優選擇用地企業。在高效集約利用土地的前提
下,優先保障骨干企業增資擴產、新建項目的用地需求。骨干企業申請建設企業總部的,經區聯席會議討論后,可按土地出讓底價不得低于出讓地塊所在地級別基準地價的 70%,以及不得低于
《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 ,并按以下三個標準給予土地供應:年產值超過 100 億元的供應 30 畝土地;年產值超過 500 億元的供應 50 畝土地;年產值超過 1000 億元的供應 100 畝土地(已享受區土地政策優惠企業不能享受此政策)。(十五)能源資源保障。保障骨干企業在用電、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需求的供應。在鼓勵骨干企業科學用電、節約用電的同時,優先保障其正常生產經營用電, 盡量減少錯峰用電的限制。
(十六)人才要素保障。全面落實人才強區戰略。優先安排骨干企業參加政府與高校的合作舉辦的人才招聘會、高校人才考察團,為企業引入各類專才提供便利等。組織骨干企業統一赴外招工。對骨干企業引進外籍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給予支持。對骨干企業管理者和技工家屬入戶入學給予加分的政策傾斜。營造我區良好的人才安居環境,對骨干企業引進的符合相關規定的高層次
人才, 最高贈與一套建筑面積 300 平方米的住房產權,并給予200萬元的安居費用。對引進的國家級頂尖專家和國家級頂尖人才,由區人才工作專項資金分別最高給予每人每月 3 萬元和 2 萬元的s特別津貼。
(十七)強化資金保障。區政府安排 25 億元“推動骨干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用于獎勵和扶持骨干企業跨越發展。
1 .產值突破扶持資金。對骨干企業(第二產業)年產值首次突破 50 億元、100 億元、500 億元、1000 億元后且本地納稅額占本地營業收入4%以上的給予獎勵, 其中突破50億元的獎勵500
萬元; 突破 100 億元的獎勵 1000 萬元; 突破 500 億元的獎勵 5000萬元;突破 1000 億元的獎勵 1 億元;突破 2000 億元的獎勵 2 億元。第一、第三產業的企業產值首次突破后且在本地納稅額占本地營業收入 1%以上的,按相應檔次獎勵金額的 50%執行。
2 .做大做強扶持資金。骨干企業成功并購重組,按被并購企業的收購金額和首年度合并報表后的骨干企業營業收入規模給予不同等次的資金獎勵。對收購金額 5000 萬元以上且并購重組后首次實現年營業收入 10 億元以上的企業,獎勵 300 萬元;對收購金額 1 億元以上且并購重組后首次實現年營業收入 20 億元以上的企業,獎勵 400 萬元;對收購金額 2 億元以上且并購重
組后首次實現年營業收入 30 億元以上的企業,獎勵 500 萬元;并購重組后首次實現年營業收入 50 億元以上的,則按產值突破扶持資金的標準給予相應等次獎勵。
(十八)強化政策有效執行。成立區骨干企業工作辦公室,設在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建立骨干企業服務檔案,及時掌握企業的基本情況及需求。各相關部門要制定和落實扶持骨干企業的相應政策措施、服務承諾、工作職責等工作方案,報區骨干企業工作辦公室備案。各部門及相關單位建立專人負責制度,安排專人服務聯系企業,負責協調辦理其相關申
請,解決發展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問題需多部門解決的,應及時提交區聯席會議討論。骨干企業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跟蹤、檢查本政策及其配套政策的落實,并向區聯席會議匯報工作。
六、附則
(一)本辦法僅適用于列入培育名單的“骨干企業” 。
(二)本辦法未提及或與省市有關扶持“骨干企業”措施中
所列條款重復的,按省市有關文件執行,不重復獎勵。
(三)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執行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
(四)本辦法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