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財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業資金
省經信委近日發出通知,組織申報2015年省財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業資金(中小微企業票據貼現)。遴選并擇優支持3家銀行設立“廣東省中小微企業小額票據貼現中心”,對中小微企業持有的小額商業匯票(票面金額100萬元以下)進行貼現,獎勵標準每家銀行500萬元。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對小額票據貼現中心優先辦理再貼現,并根據貼現業務量安排再貼現額度,專項用于中小微企業融資。
(一)申報主體為銀行機構(總行或廣東省分行或廣州分行)。
(二)銀行業務區域覆蓋指標。申報銀行在廣東省票據業務范圍較廣。
(三)銀行機構穩健性評估指標。申報主體在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開展的2014年度廣東省銀行機構風險評估的結果為B級以上。
(四)再貼現投向效果指標。申報主體2015年1-8月份再貼現小微企業票據占比50%(含)以上。再貼現小微企業票據占比=期末再貼現小微企業票據余額/期末再貼現余額。
(五)再貼現利率傳導效果指標。申報主體利用再貼現工具降低票據融資利率,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2015年1-8月份的再貼現利率傳導指標小于0。再貼現利率傳導指標=累計辦理再貼現票據的直貼加權平均利率-全部票據直貼加權平均利率。
(六)票據業務評估指標。申報主體2015年1-8月份票據直貼累計發生額在廣東省銀行金融機構中排名在前15名(含),以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統計數據為準。
(一)申請報告。
1.申報銀行機構的基本情況;銀行機構網點數量和分布情況。
2.申報銀行機構開展中小微企業票據貼現的總體情況,2014年和2015年1-8月份開展票據貼現的情況。
3.申報機構根據粵府〔2015〕66號要求建立“廣東省中小微企業小額票據貼現中心”的工作方案。
(二)2015年省財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業資金(中小微企業票據貼現)申請表。
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請于9月17日前提交資料。以收到書面資料為準。聯系方式: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技術進步處謝日華,電話:83133319;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貨幣信貸處史琳,電話:81322222;省財政廳工貿處王遠林,電話:8317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