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區級的還有市級的,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開始接受申報啦!
資金支持對象
2 . 建立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供交易雙方進行商品在線交易的平臺型電子商務企業。
3 . 依托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及服務平臺,進行商品展示、商品交易的應用型電子商務企業。
4 . 為上述企業提供網絡營銷技術、軟件開發、設計、信用、認證、供應鏈、物流及倉儲等服務的電商服務企業或具有公益性電子商務公共服務的服務型電子商務企業和社會團體。
5 . 為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完善電子商務配套設施、提供信息服務、宣傳推介、培訓交流、創業孵化等服務的載體企業(園區)、集聚區。
6 . 從事電子商務人才培訓、電子商務活動推廣的機構和社會團體。
7 . 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園區。 8 . 跨境電子商務試點企業、園區。
9 . 其他符合資金使用方案扶持范圍內的電商企業。
資金支持條件
所有申報企業必須滿足以下基本申報條件:
1 . 依法在佛山市注冊成立的企業法人或單位法人。
2 . 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企業法人應產權明晰,實行獨立核算。
3 . 近兩年在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或受到行政處罰的記錄。
4 . 在市商務局備案,并提供電子商務統計報表。 5 . 本通知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專項資金不予扶持:
1 . 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2 . 因違反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正在接受調查的;
3 . 違反專項資金管理規定被取消申請資格的; 4 . 其他不應給予資助的情形。
資金支持內容及標準
(一)鼓勵培育電子商務產業
1 . 對于獲得國家、省、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10萬、5萬元扶持。對于獲得國家、省、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的分別給予一次性40萬、20萬和10萬元扶持(屬于定額分配項目)。
2 . 對2014年度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交易且年交易額達到3000萬元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扶持(屬于競爭性分配項目)。
3 . 對自建電子商務應用平臺,且2014年在自建平臺在線交易銷售額達到2000萬以上的企業,給予不超過20萬元扶持(屬于競爭性分配項目)。
4 . 對自建電子商務應用平臺、且平臺入駐企業超過50家、年在線銷售額超過1億元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不超過100萬元扶持(屬于競爭性分配項目)。
5 . 對2014年度幫助5家以上本地企業實現單家年網絡零售額1000萬元以上,或幫助單家本地企業實現年網絡零售額5000萬元以上,經營規模和經營業績在同類企業中處領先水平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扶持(屬于競爭性分配項目)。
6 . 對電子商務企業發展起到孵化與促進作用的,且入駐電子商務企業不少于100家的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給予不超過50萬元扶持。(屬于競爭性分配項目)。
7 . 對以免費方式為不少于200家我市中小微電子商務企業提供服務的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扶持(屬于競爭性分配項目)。
8 . 對為電子商務企業開展與電子商務相關的知識講座、政策宣講、人才培訓、市場推介等線上線下全部活動給予不超過10萬扶持(屬于競爭性分配項目)。
9 . 對電子商務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業務創新和技術創新,如移動電子商務、O2O(線上線下一體化)、M2C(制造商直接面對消費者)、農村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扶持(屬于競爭性分配項目)。
(二)扶持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
1 . 對經佛山市跨境電子商務貿易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通過合法交易方式開展業務,且在申報規定期限內交易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市級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扶持。
2 . 對經佛山市跨境電子商務貿易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市級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園區給予一次性20萬元扶持。
(三)支持本土電商企業進駐國內外知名電商平臺
1 . 對本土電商企業(B2B)進駐國內外知名電商平臺給予支持。對與電商平臺簽署服務協議,在支付服務費用正常運營后,且B2B 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按平臺收取服務費用的50%給予本土電商企業一次性扶持,最高金額不超過5萬元。
2 . 對佛山企業入駐大型電商平臺(B2C)給予支持。對與電商平臺簽署服務協議,在支付服務費用正常運營后,且B2C銷售額超過300萬元,按平臺收取服務費用的50%給予本土電商企業一次性扶持,最高金額不超過5萬元。
(四)支持本土電商企業開展宣傳活動
對本土電商企業在入駐的國內外大型電商平臺上開展宣傳引流、促銷等活動,按平臺收取服務費用的50%給予本土電商企業一次性扶持,最高金額不超過5萬元。
上述扶持項目將根據每年專項資金的預算規模和申報數量,按比例調整核定最終獎勵額。對上述每個項目的支持最高比例不超過符合規定費用支出額的50%。
申報單位(企業)準備的材料
項目申報材料一式5份,另刻光盤一張提供申報材料PDF文檔,分別報市商務局(4份)和市財政局(1份)。
基本資料
(1)書面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請單位(企業、行業商協會)基本情況、項目基本情況、申報情況說明(申請報告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2)《佛山市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3)材料真實性聲明;
(4)與項目申請單位(企業)一致的法人證書(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資料的復印件;
(5)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具有條形碼的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
(6)佛山市電子商務企業數據統計表;
(7)企業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間無違法行為聲明。
根據申請支持項目類別,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1 . 鼓勵培育電子商務產業
2 . 申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扶持的,需提交佛山市跨境電子商務貿易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認定批復文件,試點企業還需提交必要的交易額證明。
3 . 申請本土電商企業進駐國內外知名電商平臺扶持的,需提交與第三方平臺簽訂的服務合同和第三方平臺開具服務費發票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企業通過第三方平臺開展電子商務活動證明文件 (包括企業上線頁面復印件和網址)和電子商務銷售產生發票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4 . 申請本土電商企業開展宣傳活動扶持的,需提交與第三方平臺簽訂的服務合同和第三方平臺開具服務費發票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企業通過第三方平臺開展電子商務宣傳活動證明文件 (包括宣傳頁面復印件)
5 . 審核過程中,如需提供其他輔助證明材料,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