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內創業投資失敗、在孵企業首貸出現壞賬不要緊,現在可以申請補償了!
省科學技術廳、財政廳8月3日發布了關于開展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工作的通知,根據《廣東省科技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資金試行細則》規定,對孵化器內創業投資失敗項目和對在孵企業首貸出現壞賬項目所產生的風險損失,按一定比例進行補償。
各地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試行細則》,制定當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的實施方案;對轄區內2014年度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投資及信貸的情況進行調查,填報《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調查情況表》。
本次調查的創業投資失敗及首貸壞賬確認損失額的時間必須在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地市風險補償實施方案制定和調查工作于2015年8月12日前完成。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對各地2014年度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調查材料進行審核,初步核定各地市風險補償預撥金額,將風險補償資金預先劃撥至各地市財政局。
調查材料審核及風險補償資金預撥計劃于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
各地市創業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向所在地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補償申請,地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試行細則》對風險補償申請機構資質及條件、風險損失額度等進行核實,同時確定并落實本級財政的風險補償金額,在本級財政對申請機構進行補償后,再根據實際補償情況,填寫《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創業器創業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結算申請表》、《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明細表》,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將根據各地市實際補償情況,核實相關材料后,按照《試行細則》規定,與各地市進行結算。
風險補償資金結算申請工作計劃于2015年11月13日前完成。
各地市風險補償實施方案和《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摸底情況表》提交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12日下午5:00。
各地市《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創業器創業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結算申請表》、《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明細表》等風險補償資金結算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15年11月13日下午5:00。
各地市科技部門在申請風險補償資金結算時,需同時提交申請機構相關申報材料。
申報機構的紙質申報材料均為一式7份(含電子版),隨同各地市結算申請一起報送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