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完善 扶持先進裝備制造業發展財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3-15 瀏覽數:1153
政策年份:
2019
政策級別:
省級
政策類別:
其他
發布日期:
2019-03-15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大力發展高端裝備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指示,推動全省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經商省財政廳一致,現就進一步完善扶持先進裝備制造業發展財政政策措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以股權投資方式支持先進裝備制造業項目引進和落地建設專題的項目投資額扶持門檻
廣州、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5個市從3億元調整為5000萬元;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等15個市從1億元調整為3000萬元。
二、將以事后獎補方式、以貼息方式支持先進裝備制造業項目引進和落地建設專題的項目投資額扶持門檻從3000萬元調整為1000萬元
三、擴大現有政策扶持產業的范圍
在現有財政扶持政策明確的發展重點(工作母機制造業、機器人、新能源汽車、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風電裝備、軌道交通裝備、通用航空及衛星應用、節能環保裝備、光電裝備、高端醫療裝備)之外,支持各地將本地特色的先進裝備制造業及配套產業納入政策扶持范圍。
四、不硬性要求各地資金實施必須與財政部門聯合進行
根據深化省級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精神,項目評審等具體審批環節不再硬性規定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和財政部門聯合實施,改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與財政部門自行協商決定是否聯合實施。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