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18年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計劃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不含深圳)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
現將2018年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計劃下達給你們,共安排資金68000萬元,采用因素法切塊、競爭性分配、政府采購、直接安排等4種方式分配實施。
一、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采用競爭性分配方式,
計劃安排6項,安排資金3840萬元(計劃表見附件2)。各項目承擔單位應嚴格按照《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開展2018年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風險補償資金、小微企業上規模)申報工作的通知》(粵經信技術函〔2017〕27號)中該專題資金的相關使用管理工作要求執行。
二、應收賬款融資獎勵:采用因素法切塊方式,主要依據通過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幫助中小微企業實現應收賬款融資的核心企業情況等因素,計劃安排11個地市,安排資金417萬元(計劃表見附件4,工作指引見附件6)。
三、中小企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采用因素法切塊方式,主要依據各地市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和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分布數量和儀器設備購置情況等因素,重點支持各地市技術平臺和示范基地購置檢驗檢測等儀器設備,計劃安排16個地市,安排資金4243萬元(計劃表見附件7,工作指引見附件9)。
四、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采用因素法切塊方式,主要依據各地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等因素,計劃安排10個地市,安排資金8300萬元(計劃表見附件10)。各項目單位根據實際下達資金額度調整建設方案,并嚴格按照《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開展2018年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服務體系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粵經信服務函〔2017〕21號)中資金的相關使用管理工作要求執行。
五、人才培育項目:采用公開招投標等政府采購方式,計劃安排1項,安排資金3000萬元(見附件11)。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組織實施民營企業“十百千萬”培訓工程和中小微企業人才培育工程,對我省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和服務機構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六、省中小企業局2018年重點專項工作:采用直接安排方式給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計劃安排1項,安排資金700萬元(見附件12)。
七、促進小微企業上規模:采用因素法切塊方式,主要依據各地級以上市2017年新升規企業目標的完成率和各地級以上市對本區域2017年新升規企業數量的貢獻率等因素,計劃安排6個地市,安排資金3000萬元(計劃表見附件13,工作指引見附件15)。
八、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上市掛牌融資獎補):采用因素法切塊方式,主要依據各地市上市輔導備案企業數、新三板掛牌企業數以及民營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直接融資情況等因素,重點支持各地市民營企業上市融資、民營企業到新三板掛牌和民營企業到區域性股權市場直接融資,計劃安排43000萬元(計劃表見附件16,工作指引見附件15)。各地市要廣泛發動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做到“應通知、盡通知,應享受、盡享受”,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小額票據貼現中心項目計劃將另行與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聯合發文下達。
項目資金由省財政廳另文下達。
請根據省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加強對財政資金的管理工作,按照各績效目標完成工作。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各項支出必須嚴格控制在批準的范圍及開支標準內,專項資金實行專賬或專戶管理,嚴格執行財政資金使用票據銷賬制度,嚴禁用“白頭單”入賬或套取現金。
采用因素法切塊方式下達的資金,請各地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省劃撥資金的30日內將資金下達到資金使用單位,并及時將具體安排計劃、項目匯總表(見附表)等情況報我委和省財政廳備案。
附件:1.2018年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計劃匯總表
2.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項目計劃表
3.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績效目標表
4.應收賬款融資獎勵計劃表
5.應收賬款融資獎勵績效目標表
6.應收賬款融資獎勵工作指引
7.中小企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計劃表
8.中小企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績效目標表
9.中小企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工作指引
10.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計劃表
11.人才培育項目計劃表
12.省中小企業局2018年重點專項工作計劃表
13.促進小微企業上規模計劃表
14.促進小微企業上規模績效目標表
15.促進小微企業上規模工作指引
16.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上市掛牌融資獎補)計劃表
17.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上市掛牌融資獎補)績效目標表
18.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上市掛牌融資獎補)工作指引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5日
(聯系人:許軒凱、楊楠、郭志恒,聯系電話:020-83133254、83134726、83135849。)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