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二批廣東省現代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及創新基地備案工作的通知
粵科函社農字〔2018〕472號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立新型農業科技創新平臺,2017年我廳備案第一批廣東省現代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及創新基地212家,其中創新中心131家、創新基地81家,完善了農業科技創新體系,促進了縣域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為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精神,實施鄉村振興科技創新行動,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整合優勢科技資源,培育優勢創新團隊,提升農業自主創新能力,創新驅動鄉村振興發展,我廳擬開展第二批廣東省現代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基地的備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對象和原則
(一) 廣東省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和研究院所、地市涉農機構、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科技創新平臺、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單位。高校研究所等事業單位法人及其內設機構的創新平臺備案“現代農業創新中心”、企業和合作社法人的備案“現代農業創新基地”。
(二) 按照成熟一批推薦一批的原則,推薦現代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基地備案(以下簡稱創新中心和創新基地)。
(三) 經備案的創新中心和創新基地將由省科技廳統一向社會公布,并授予“廣東省現代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廣東省現代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基地)”牌匾,通過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整合相關資源給予支持。
二、備案條件
(一) 廣東省屬高校和研究院所。應在我省優勢特色農業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究方面基礎扎實,研究條件良好,研究水平省內領先;組織機構較完善,管理運行機制合理;具備結構合理、研究能力強的技術研發團隊。
(二) 地市涉農研究機構。應在當地優勢特色農業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究方面基礎扎實,研究條件良好,研究水平當地領先;組織機構較完善,管理運行機制合理;具備結構合理、研究能力強的技術研發團隊。
(三) 科技創新平臺。是涉農科技創新平臺。包括農業類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國家級、省級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成果轉移轉化中心;成果轉化(試驗)示范基地等。
(四) 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要求其從事的產業明確,且屬我省的優先發展產業,相關產品市場前景良好,發展運行機制良好,制度健全,具有較強的成果應用示范和轉化能力以及示范帶動作用,與國內、省內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建立了長期、穩定的科研協作關系。
(五) 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經省科技廳認定的涉農新型研發機構。
(六) 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應是“十一五”期間獲科技廳頒發“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匾牌且未被撤銷,目前農業科技創新中心發展運行機制良好,制度健全,具有較強的成果應用示范和轉化能力以及示范帶動作用,與國內、省內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建立了長期、穩定的科研協作關系的科技型農業龍頭企業。
三、備案材料
(一) 報送材料。廣東省現代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基地)備案表(附件)以及相關證明。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科技創新平臺、省新型研發機構(含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研究院)、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請同時提交資格證明材料。備案表及證明等書面材料一式3份,電子版一式1份。
(二) 材料要求:
1.農業科學研究院及所屬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究所,可以分別申報;農業類高等院校可以大學及學院分別申報,其他院校可以涉農院(系)申報;高校、研究所、企業所屬農業類科技創新平臺、新型研發機構、企業研究院單獨申報。
2.每個創新中心依據研究基礎和創新方向,可凝煉優選不多于5個重點創新方向。
3.中心名稱“廣東省+地區+產業或技術+現代農業創新中心”“廣東省+地區+產業或技術+創新中心(基地)”,“產業或技術”避免大而全。
4.已備案的第一批科技創新中心、創新基地不再備案。
四、報送時間和地址
(一) 報送時間:2018年4月20日前寄送書面材料至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電子版發聯系郵箱。
(二) 書面材料報送地址:廣東省廣州市連新路171號信息大樓一樓綜合業務辦理大廳(郵編:510033,電話:020-83163930)。
(三) 聯系人:省科技廳(社會發展與農村科技處 林平,電話:020-87681452,葉毓峰,電話:020-83163906)。
(四) 電子郵箱:395095818qq.com
省科技廳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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