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培育)企業(智能制造領域)申報及復審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廣東省智能制造發展規劃(2015-2025年)》《廣東省工業轉型升級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廣東省工業企業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方案(2016-2018年)》,深入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培育工程,充分發揮骨干企業在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的引領帶動和典型示范作用,現組織開展2017年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培育)企業(智能制造領域)申報和復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及復審范圍
(一)申報范圍。
本次申報范圍為智能制造領域,暫不接受其他領域申請。請各市結合本地區智能制造發展規劃布局,參照《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培育)企業認定實施方案》(2017年修訂版,附件1)確定的條件和程序,本著企業自愿申報的原則,做好相關骨干(培育)企業申報的遴選和推薦工作。中央及省屬企業按屬地原則,通過所在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報。
(二)復審范圍。
本次復審范圍為2015年底前已獲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培育)企業(智能制造領域)稱號的企業(名單見附件2)。2016年獲得稱號的企業無須參加本年度復審。
二、材料申報
(一)請申報企業填寫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培育)企業申報書(附件3)、復審企業填寫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培育)企業復審申請書(附件4),根據要求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并裝訂成冊后,將一式兩份紙質申報材料于11月5日前提交至各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二)請各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認真審核企業申報資料,提出是否同意推薦的意見,于11月10日前將經審核的企業申報資料及匯總表(附件5)正式行文(含電子版)報送我委(技術創新與質量處)。
三、相關程序
我委將對企業申報材料開展綜合評審,必要時開展現場考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公布。
附件:1.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培育)企業認定實施方案(2017年修訂版)
2.復審企業名單
3.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培育)企業申報書
4.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培育)企業復審申請書
5.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培育)企業(智能制造領域)申報及復審匯總表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7年10月24日
(聯系人:周芳艷、曲超,電話:020-83133309、83134277,郵箱:sjxwcx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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