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2016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評價公告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和有關要求,現公告本單位2016年度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歡迎您客觀、真實地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進行反映:
1.沒有依照法定權限、程序、條件進行審批,或變相實施行政許可,實施了《廣東省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之外的行政審批事項的;
2.沒有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實施主體、依據、條件、期限、流程、裁量標準、收費標準和申請材料、申請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咨詢投訴方式等或公開公示不明確的;
3.受理條件和程序不規范,要求多次補充申請材料的;
4.辦事效率低下,辦理流程復雜,擅自增加行政許可條件、環節的;
5.不能按期限辦理行政許可,不能及時、客觀地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的;
6.工作人員索取或收受禮物、好處的;
7.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要求申請人購買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員、組織提供服務的,或者要求申請人參加不必要的付費培訓、會議等的;
8.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事項,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人員、組織的;
9.沒有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依法有效實施監督檢查的;
10.沒有必要設立行政許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監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調整由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自律管理、通過技術標準或管理規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認為在行政審批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其他問題,歡迎一并提出意見建議。我們將對您反映的情況和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謝對我省行政審批評價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廣東省科學技術廳2016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舉報電話:12310(省編辦)
來信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5號樓
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監督檢查處(收)
郵編:510045
電子郵箱:bb_tsjbgd.gov.cn
省科技廳
2017年3月30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個工作日
附件: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2016 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和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效能考核方案的有關要求,現將我廳2016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6年,我廳行政許可1項,即實驗動物生產和使用許可核準,包括子項2項,即實驗動物生產許可,實驗動物使用許可,已納入《廣東省行政許可審批目錄》,其中2項子項(實驗動物出口審批,實驗動物工作單位從國外進口實驗動物原種登記單位指定)已于2016年2月國發﹝2016﹞9號文件取消行政許可審批。2016年6月底,我廳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完成網上受理和審批辦件9件,辦結率100%。2016年我廳實驗動物生產和使用許可核準申請47件(生產許可6件,使用許可41件),其中,受理47件;行政許可辦結47件,審批同意45件,不同意2件。
(一)依法實施情況。
1.全面清理審批事項。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9號的要求,取消“第13項實驗動物出口審批”和“第14項實驗動物工作單位從國外進口實驗動物原種登記單位指定”兩項行政審批事項。這2項審批,自2013年科技部下放到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我廳從下放之日起至2016年行政審批取消之日,從未開展過這兩項審批業務。
2.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批權限、范圍、程序條件等實施行政許可。我廳依據《廣東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的要求實施實驗動物生產許可和實驗動物使用許可,不存在其他變相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情況。
3.根據依法行政考評中發現問題,我廳2016年制定了《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實驗動物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規定》和《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實驗動物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標準》規范性文件,通過省政府法制辦審核,并向社會公布。
4.完善行政許可委托事項。我廳根據《廣東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驗動物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情況,規范了審批權限委托事項,通過向社會公布形式,將以下權限委托廣東省實驗動物監測所執行:(1)申請受理。對申請人提交的實驗動物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接收、登記、形式審查、作出是否受理決定。(2)審查。對受理的實驗動物行政許可申請事項進行書面審查,配合組織開展對實驗動物行政許可申請事項的專家現場評審。(3)決定告知和證件送達。對實驗動物行政許可決定進行告知和證件制作與送達。(4)監督檢查。配合組織開展對實驗動物行政許可事項的年度監督檢查以及對實驗動物違法事件的調查取證。
5.修訂并完善了內部工作程序。制訂完善《廣東省實驗動物監督檢查工作規范》、《實驗動物許可證印制規范》、《實驗動物行政許可變更申請受理規范》、《實驗動物行政許可注銷規程》等,進一步規范了我廳實驗動物行政許可和監督執法的職責和程序。
6.按期完成行政許可審批。2016年我廳受理行政許可辦件共47件(其中網上辦事大廳受理辦件9件),包括實驗動物生產許可6件,實驗動物使用許可41件,辦結率100%。行政許可承諾審批辦結時間為每件20天,實際審批辦結時間為平均每件13天,審批效率提高了35%,未出現行政審批辦結超時現象。
(二)推行標準化情況。
按照省編辦要求,我廳已完成《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辦事指南》、《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辦事指南》、《實驗動物生產許可業務手冊》、《實驗動物使用許可業務手冊》的編寫工作以及標準化錄入工作,并通過了省編辦的合規性和合法性審查。實驗動物行政許可標準化制度的建立,明確了我廳實驗動物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期限、流程、裁量標準和申請材料、申請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等事項,規范了審批流程、監督檢查程序,提高了辦事效率。
(三)公開公示情況。
1.行政許可標準化制度的公開。根據省編辦對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的合規性和合法性審查結果,我廳及時完善和更新了相關內容,并在我廳網站和廣東省實驗動物信息網上向社會公開。
2.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用信息雙公示。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認真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粵發改發電﹝2015﹞150號)的要求,我廳在廳網站設置了信用信息雙公示欄目,對2016年我省實驗動物行政許可信息進行了公示,公示率達到100%。
3.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質量檢測結果的公告。2016年,根據《廣東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要求,我廳在廳網站上分3次公告了本年度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的質量檢測結果。
(四)創新方式情況。
根據省府《關于在全省推廣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的實施方案》(粵府辦﹝2016﹞19號)的要求,2016年6月我廳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為提升網上申報的規范性和時效性,于9月28日面向全省實驗動物相關單位組織召開了網上申報培訓會。截止2016年12月底已在網上開展行政許可申請和審批業務9件,辦結率100%,有效提高辦事效率,減輕了申請人負擔。
(五)監督管理情況。
2016年,根據《省科技廳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要求,廣東省實驗動物監測所隨機抽取獲得實驗動物許可證的65個單位進行了監督檢查,其中,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單位46個,覆蓋率為36%;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單位19個,覆蓋率為56%。在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質量的抽樣檢測中,對檢測發現的廣州中醫藥大學實驗小鼠和大鼠污染綠膿桿菌以及廣東醫科大學實驗小鼠污染小鼠腦脊髓炎病毒的情況進行了有效控制,并按《廣東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例》規定對相關單位作出整改要求,維護了社會公共安全。此外,2016年我廳處理了涉及違反《廣東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件》事項3件,其中1件來自匿名電話投訴,1件來自廣東省實驗動物公共服務平臺投訴(非正式投訴途徑),1件來自隨機監督檢查發現情況。對上述事項,我廳均迅速委托廣東省實驗動物監測所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核實、調查取證,及時制止違法行為,同時發放責令整改通知書。涉事單位也積極配合整改,主動改正錯誤。經及時處理,上述事項均未導致社會公共安全問題發生。涉及投訴的事項,我廳已按《廣東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例》要求將處理情況及時告知投訴人。
(六)實施效果情況。
截止2016年底,全省共發放149個實驗動物許可證,其中生產許可證30個,使用許可證119個,實驗動物單位包括醫藥企業、醫院、檢測機構、科研院所、高校等單位。通過實施實驗動物生產、使用許可管理,保障了社會公共安全,2016年沒有發生一起由實驗動物引發的人獸共患病事件;保證了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的質量,對我省的生命科技創新及醫藥產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二、存在問題和困難
(一)規范管理方面。雖然每年實驗動物行政許可審批業務量不多,但由于直接關系到社會公共安全問題,需要嚴格符合行政許可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因此,我廳還需不斷完善行政審批和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加強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學習,不斷增強我廳依法行政效能。
(二)創新方式方面。網上辦事大廳審批平臺系統的開通,提升了許可申請的便捷性,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但該系統還需要不斷優化,如:建議需增加網上業務的手機提醒功能,進一步縮短審批辦結時間,提高辦事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關建議
(一)依據法律法規和省政府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廳實驗動物行政許可管理的內部程序文件,完善我廳實驗動物行政執法的管理制度。
(二)建立廣東省實驗動物行政執法數據庫,逐漸實現與被許可人的計算機檔案系統互聯,有效核查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的情況。
(三)建立實驗動物生產和使用單位誠信評價體系。